为进一步落实省、州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,规范海北州旅游市场秩序,保障游客合法权益,提升旅游服务质量,根据相关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整治重点
(一)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
1.以零负团费、低价揽客、虚假宣传、提供不合格产品和服务,价格欺诈,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,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,未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2.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、挂靠承包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3.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,或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增加自费项目、变更合同内容、擅自降低服务标准,如擅自降低住宿、餐饮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二)旅游行业导游乱象方面
1.以威胁、恐吓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,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、参加自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2.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,伪造、变造、转让导游证件,且未接受旅行社委派,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3.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,随意增减景点,或无故甩团、甩客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4.在导游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、民族尊严的言行,或讲解内容低俗、误导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5.通过虚假宣传、刻意误导等方式,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前往指定购物场所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二、举报方式
为方便群众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,特设立以下举报渠道:
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举报电话: 0970-8644056
门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 0970-5917788
祁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 0970-5949982
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 0970-8654669
海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: 0970-8645597
三、法律责任
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,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同时,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,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,确保旅游市场健康、有序发展。
四、其他事项
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,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,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对象、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,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、诬陷他人。
欢迎各旅行社、游客和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投身到监督工作中,一旦发现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旅行社强制消费等不规范行为,及时反馈。让我们携手共进,努力维护“梦幻海北”的良好形象,让每一位游客都能收获一段美好而难忘的旅程。
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
2026年3月25日

本期撰稿:妥兴军
本期编辑:张连玮
本期监制:王延生
总监制:扎西东珠